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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经营航空快递业务企业的条件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一)符合民航总局制定的航空快递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和市场需要;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50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独立营业场所;
  (五)具有必备的地面交通运输设备、通讯工具和其他业务设施;
  (六)具有较健全的航空快递网络和电脑查询 系统;
  (七)具有与其所经营的航空快递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八)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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