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收运限制
    (一) 价值限制
    Ⅰ每次班机装载的货物总价值不得超过600万美元
    Ⅱ每次班机上所装载的贵重物品总价值不得超过300万美元
    Ⅲ 每份运单上货物的申明总价值不得超过10万美元
    (二) 重量和体积得限制
    Ⅰ窄体飞机承运得散装货物,一般不超过150KG/件
    Ⅱ货物得体积一般应不小于20*15*5CM
    Ⅲ可装PIP(地板)板的飞机的舱门高度限制为164CM,装P6P(高板)板的飞机的舱门高度限制为294CM
    5、其他方面
    1、文件提供不齐
    2、航空公司机型限制
    3、超出我公司经营权范围
    4、目的港无运输代理,无法操作5、成本太高,无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