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空运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空运网 >> 空运资讯 >> 空运常识 >> 正文

空运出口流程概述(三)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六、海关


1、审单:海关将根据报关资料审核货物以及单证。


2、查验:抽查或者由货运代理自查(后果自负)。


3、征税:海关根据货物的类别,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收取税收,并填写核销单(以便货物出口后,货主退税用)。


4、放行:以上手续完备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放行,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交给相关的报关行。


七、航空公司


1、排舱:航空公司将已经被海关放行的货物根据货物尺寸、轻重编排装载表,交由货站进行货物装箱或预配。


2、装机:货物经过装箱或预配后,进行装机工作,并按照装载舱单,通知转运港以及目的港,以便货物的顺利中转及到达。


航空公司将按照计费重量向货运代理收取运费,货运代理也按照计费重量向客户收取运费,货站也向货代按计费重量收取地面处理费。


八、目的港


1、直达目的港:将由航空运单上所打出的收货人进行清关,并收取货物。


2、非直达目的港:将由航空公司负责转运,将货物送至最终目的港,然后由运单上所显示的收货人进行清关,领取货物。

  • 上一个空运资讯:
  • 下一个空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