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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检的手续操作(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根据国家商检局《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规定,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经收货人、发货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予检验。具体来说,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人可以申请免验:

 

  (1)在国际上获质量奖(未超过3年时间)的商品;

 

  (2)经国家商检部门认可的国际有关组织实施质量认证,并经商检机构检验质量长期稳定的商品;

 

  (3)连续3年出厂合格率及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率百分之百,并且没有质量异议的出口商品;

 

  (4)连续三年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率及用户验收合格率百分之百,并且获得用户良好评价的出口商品。此外,对进出口—定数量限额内的非贸易性物品和对进出口展品、礼品及样品,申请人凭有关主管部门批件、证明及有关材料,也可申请免验和办理放行手续。


 
  办理申请进出口商品免验、放行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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