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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空运出口流程(三)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三: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2:过磅:将贴好标签的货物交由货站过安全检查,过磅,以及丈量货物尺寸计算体积重量,之后货站将整单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及体积重量写入“可收运书”,加盖“安检章”“可收运章”以及签名确认。     3:打单:货运代理根据货站的“可收运书”将全部货物数据,打入航空公司的运单上。     4:特殊处理:可能因货物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站将要求承运的航空公司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说明,才可入仓。     5:深圳的航空货运有两大货站:     中国南方航空货站:处理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货物。     航空港货站:处理除南方航空以外的所有的航空公司的货物。     两个货站的工作时间为::8:30—17:30 全年。     四:商检:     1:单证: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向商检预约查验时间。     3: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4: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5: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五:报关行:     1:接单、送单: 客户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 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4:送单时间:根据航班时间:需在中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需要在上午10: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需在下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在下午15: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否则将加重报关行报关速度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货物不能进入预计航班,或因情况紧急而造成货站收取超时费用(0.5/kg)。     5:报关行工作时间::8:30—12:00 全年无休     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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