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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货物报检应提供哪些证单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1)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定单;信用证、有关函电;生产经营部门出具的厂检结果单原件;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2)凭样品成交的,须提供样品。     (3)经预检的货物,在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换证放行手续时,应提供该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     (4)产地证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在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通关单》时,应提交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     (5)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卫生注册和质量许可的出境货物,必须提供经检验检疫机构批准的注册编号或许可证编号。     (6)出口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正本)。     (7)出境特殊物品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有关审批文件.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收货人依据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验、监造或者监装,商检机构可派出检验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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