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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展览品进出境报关(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一、申报。为举办出国展览(销)会而筹集的展品出口时,组织出国展览(销)的单位持下列单证向出境地海关申报:     (1)归口审批部门的批件;     (2)展品清单一式二份;     (3)如由外贸、工贸公司主办又属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须提交出口货物许可证;非外贸单位主办的,不论是否属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则一律须提交该证;     (4)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     (5)运输单据。     展品从境外复运入境时,组织出国展览(销)的单位持下列单证向入境地海关申报:     (1)展品清单一式二份,注明原出境日期、地点、运输工具名称、展出国家或地区,以及在国外展出期间对展品的出售、赠送、放弃、消耗或留给我驻外机构使用等处理情况;     (2)运输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