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货物即除特殊物品外的货物。其空运进出口操作中所需的文件大体如下:
一、出口所需文件:1.运输委托书;2.报关委托书;3.形式发票;4.箱单;5.核销单;6.报关单。
二、进口所需文件:1.报关委托书;2.形式发票;3.箱单;4.运单;5.收货方介绍信;6.报关单。
航空公司运单格式及填写要求:航空公司的航空货运单必须印有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名称、标志及地址。
航空公司的货运单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数字代号,由3个数字组成;
第二部分,序号,由8个数字组成,序号的最后一个数字为检查号,序号的前四个数字与后四个数字间相隔一个字。“NotNegotiable”字印刷在航空货运单的右上部,表示航空货运单是不可以转让的,与可以转让的海运提单不同。
关于航空货运单各栏(格)的填写要求,使用编号简要说明如下:
填入始发地机场或城市英文三字代码。
填入托运人的名称及地址全称和国家名,必要时填入托运人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
此栏留空白,由航空公司填入必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