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空运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空运网 >> 空运资讯 >> 空运常识 >> 正文

航空运单的相关知识(四)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始发站机场及所要求的航线(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这里的始发站应与1栏填写的相一致。     支付信息(Accounting Information):此栏只有在采用特殊付款方式时才填写。       11A(C、E).去往(To):分别填入第一(二、三)中转站机场的IATA代码。      11B(D、F).承运人(By):分别填入第一(二、三)段运输的承运人。     货币(Currency):填入ISO货币代码。       收费代号:表明支付方式。     运费及声明价值费(WT/VAL,weight charge/valuation charge):      此时可以有两种情况:预付(PPD,Prepaid)或到付(COLL collect)。如预付在14A中填入“*”,否则填在14日中。需要注意的是,航空货物运输中运费与声明价值费支付的方式必须一致,不能分别支付。      其它费用(Other):也有预付和到付两种支付方式。     运输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在此栏填入发货人要求的用于运输的声明价值。如果发货人不要求声明价值,则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海关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发货人在此填入对海关的声明价值,或者填入“NCV(No customs valuation)”,表明没有声明价值。     目的地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填写最终目的地机场的全称。

  • 上一个空运资讯:
  • 下一个空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