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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单填写要求说明(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航空公司运单格式及填写要求:航空公司的航空货运单必须印有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名称、标志及地址。

 

  航空公司的货运单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数字代号,由3个数字组成;

 

  第二部分,序号,由8个数字组成,序号的最后一个数字为检查号,序号的前四个数字与后四个数字间相隔一个字。“NotNegotiable”字印刷在航空货运单的右上部,表示航空货运单是不可以转让的,与可以转让的海运提单不同。

 

  关于航空货运单各栏(格)的填写要求,使用编号简要说明如下:

 

  填入始发地机场或城市英文三字代码。

 

  填入托运人的名称及地址全称和国家名,必要时填入托运人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

 

  此栏留空白,由航空公司填入必要内容。

 

  填入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全称和国家名,必要时填入收货人的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为了使货物运达目的地点后顺利地交付收货人,准确无误地填写这一栏十分重要。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必须是全称,地址必须写明街名、门牌号、区名、城市名、省(州)名和国家名等。对于紧急货物或特种货物,应当写上收货人的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此栏留空白,由运输货物的最后航段航空公司填入必要的内容。

 

  填入航空公司的代理人名称及机场或城市名。

 

  填入IATA货运代理人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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