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手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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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1.从事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应向海关办理下列注册登记手续并承担有关责任。
(1)向所在地或主管海关办理企业、运输工具以及驾驶人员的注册登记手续,海关认为必要时,承运人应向海关提供经济担保、银行担保或海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担保。
(2)承运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证件: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b.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运输工具的行驶证的影印件;c.驾驶人员执照影印件(船舶可免交验);d.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申请表。经海关审核同意后,颁发有关批准注册登记证书。
2.在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时,申请人应按照海关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下列单证。
(1)进口转关。向进境地海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运货物申报单》一式三份(国际铁路联运货物为货车装载清单三份),并交验有关证件和货运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