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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单填写要求说明(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此栏留空白,由运输货物的最后航段航空公司填入必要的内容。     填入航空公司的代理人名称及机场或城市名。     填入IATA货运代理人代号。     此栏留空白或按航空公司的要求填入必要的内容。     填入始发地机场名及要求的路线。     填入运费的付款办法:如:预付,可填入“FREIGHTPREPAID”;或到付,可填入“FREIGHTCOLLECT”。对于退回原地的货物,在新的航空货运单的此格内填入“RETURNEDCARGOORIGINALAWBNO……………”对于行李作货物托运的货物,填入旅客的客票号码及乘机的航程航班号及日期。还可以填入必要的关于运费付款办法的其他内容:     (11A)填入目的地点机场(或城市)或第一转运站机场(或城市)三字代号。(11B)填入第一承运人的名称,可用全称或英文二字代号。(11C)填入目的地机场(或城市)或第二转运站机场(或城市)三字代号。(11D)填入第二承运人的英文二字代号。(11E)填入目的地机场(或城市)或第三转运站机场(或城市)三字代号。(11F)填入第三承运人的英文二字代号。     填入始发地国家(或地区)ISO货币三字代号,表示此份航空货运单的全部费用均为此格内填入的代号货币〔除(33A)至(33D)格外〕。     此栏由航空公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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