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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危险品运输有哪些(五)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和监察员制度是危险品安全运输的保障。及早发现,尽早正确的处理可以降低或消除危险品事故带来的损失,可以减少或不发生人员伤亡。因此,任何参与危险品航空运输的人员发现危险品泄漏、包装损坏或违规装卸、违规操作现象都应该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正确措施进行处理。发现事故而不报告,接到事故报告而不采取相应措施的都是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惩处。监察员制度则是在事故发生之前防患于未然。以国家的名义聘请资深专家担任监察员。对从危险品的检测分类、包装检验、收运检查、仓库保管、出港配装到飞机装卸等整个运输程序的各个环节实施严密有效的监督。对一切违反危险品空运法律、法规的人员或现象及时报告并按法律程序处理。以保证危险品航空运输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运输安全和飞行安全。     考察并认可专业鉴定机构,以确定货物性质,从而确定适用的包装和装载规定。审核批准若干包装容器生产厂家,生产符合联合国标准的包装容器以供应运输生产所需。关于这一点,原民航学院教授马名时曾提出过筹建民航“货物学实验室”的设想,很有见地。但实施起来牵扯到体制、机构、资金等方方面面,着实不易。那么扶植、审核、认定或批准若干货物性质检测鉴定机构,参照国际民航运输界的统一标准来审核批准我国的包装容器生产厂家和包装容器的检测标准则势在必行。首先满足现实生产需要,在具备条件的时候创建民航“货物学实验室”应是发展的必然。     目前危险品国内航空运输应该提到日程上来了。笔者去年曾发表过《应适时开放危险物品国内航空运输》的文章。主要是因为国内空运市场危险品运输的需求太大了,增长太快了。如若不采用疏导的办法,则有可能发生意外。可以先指定一家或两家有能力载运危险品的承运人在其国内航线上载运危险品,或载运某些类别的危险品。以期疏通转运渠道,防止人为地造假,虚报品名。杜绝在普货中夹带危险品,造成安全隐患。     设立国家级危险品航空运输专家委员会。与国际民航组织和国际航协的有关专家开展交流、研究。探讨政策法规、先进技术、设备器材、培训教学等一切与危险品运输有关的课题。回答和解决生产实际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总结和修改完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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