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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危险品运输有哪些(三)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承运人方 - 负责危险品的收运、装卸、仓储、配装管理。近年来,航空运输领域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以至于航空公司的中层以上干部言必谈效益。只要能提高经济效益,什么方法都可以用。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重客轻货’思想有了很大改变,许多经营者好像突然发现,哦,原来搞货运还有这么大的好处!既可以减少投入,又可以在最后时刻提高飞机载运率,创造高效益。于是乎货物成了各航空公司争夺的对象,为争夺货源可谓各出奇招。却忽视了至关重要的,对于航空公司而言是不可一日不谈的问题 — 安全。如出口俄罗斯的服装,采用真空加压的办法以缩小货物体积;深圳至北京的活海鱼采用一吨重的大桶外加制氧机组以保证充足氧气;出口塑料打火机批量很大,轻信货主称未充气体而不去仔细检查。又如1999年4月12日,青岛至广州的SZ4632航班运输的一票货物,在卸机时发现包装破损,有毒液体泄露,使在场工作的17名人员不同程度的中毒,周围的行李、货物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经调查此票危险物品是按照普通货物收运的。1999年10月10日,长春至北京X2518航班运输的一票危险物品,货物卸回仓库后,仓库内的放射性物质检测装置报警,后来经过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401所检测,确定此票货物放射性活度达到15居里,人体近距离接近会产生严重后果,此次事件引起公安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经过调查,托运人未按照危险物品运输规定办理有关手续。2000年4月14日,北方航空公司温州至北京CJ6256航班上10件630公斤申报品名为“服装、配件”货物,其中一件贴有放射性物质黄色II级标签,系运输等级为II级的放射性物质…… 如此多的安全隐患,航空公司有无责任?承运人的行为同样需要规范。因而,完善我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的法律法规体系刻不容缓。     业务培训     近十年来,空运危险品的运输量呈指数型增加。据2001年的不完全统计,仅北京一地进出港量就已超过4000吨。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员并非都经过严格的 培训 。包括托运人、销售代理人、包装代理人和地面运输装卸人员、卡车驾驶员等在内的许多人缺乏应有的常识,更缺乏法制观念。不知道该如何做?自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国际航协DGR中有关托运人责任的规定,托运人必须接受危险品航空运输的 培训 。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几个主要的危险品托运人未经过必要的培训。另一方面,国内目前虽然已有几家单位开设了危险品运输培训班,但使用的教材不尽相同,师资力量也有差异,所发证书更不统一。一些代理人还时常违反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冒用托运人的名义交运危险品。他们以为违反一点规定没人查出来就没事,根本认识不到是违法行为。甚至于在华北地区某次危险品工作会议上,当主持人讲到不按规定办理危险品运输是违法,发生重大事故要判刑时,台下的代理人中居然有人发出笑声。由于没有政府主管部门对托运人、代理人危险品资格的审定,无人去查他们是否经过培训,是否领有证书,实际上也就没有对他们实施有效的管理,无异于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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