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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快件收运及计费方式(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5/13 15:34:34
  五、办理文件、包裹的手续:文件、发件人按照规定填写分运单(Proof of Deliver简称POD),交纳运费即可。     包裹:发件人除填分运单、交纳运费外,还应视所发货物的内容不同提交有关单证。     1、商业发票。     2、按照规定应向当地出口地海关交验的有关单证,如出口许可证、商品检验证书、外汇核销单、合同、协议等。     3、按照规定应向中转地和目的地海关交验的有关单证,如原产地证书、检疫证书、品质证明书等。     航空快件的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是按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的,即货物的毛中(Gross Weight)与体积重量(Volume Weight)相比较,取其高者为计费重量。货物的毛重是指货物的净重(Net Weight)加上外包装的重量(Tare Weight);货物的体积重量是指货物包装后的长、宽、高相乘,除以6000得出的商书(6000立方厘米等于1公斤)。     其公式为:     (长*宽*高)/6000立方厘米=体积重量(公斤)   航空快件的收费标准为其价加超重费,如果发件人提出特殊服务要求,则应交纳特殊服务费。     基价所规定的基本收费重量0.5公斤(500克),之后每超过一个0.5公斤,加收一次超重费。如果一票快件的重量不足0.5公斤,按0.5公斤计算;超过0.5公斤不足1公斤,则按1公斤计算,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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