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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托运单的标准格式( 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11A(C、E).去往(To):分别填入第一(二、三)中转站机场的IATA代码。     11B(D、F).承运人(By):分别填入第一(二、三)段运输的承运人。     12.货币(Currency):填入ISO货币代码。     13.收费代号:表明支付方式。     14.运费及声明价值费(WT/VAL,weight charge/valuation charge):此时可以有两种情况:预付(PPD,Prepaid)或到付(COLL collect)。如预付在14A中填入"*",否则填在14日中。需要注意的是,航空货物运输中运费与声明价值费支付的方式必须一致,不能分别支付。     15.其它费用(Other):也有预付和到付两种支付方式。     16.运输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在此栏填入发货人要求的用于运输的声明价值。如果发货人不要求声明价值,则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17.海关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发货人在此填入对海关的声明价值,或者填入"NCV(No customs valuation)",表明没有声明价值。     18.目的地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填写最终目的地机场的全称。     19.航班及日期(Flight/Date):填入货物所搭乘航班及日期。     20.保险金额(Amount of Insurance):只有在航空公司提供代保险业务而客户也有此需要时才填写。     21.操作信息(Handling Information):一般填入承运人对货物处理的有关注意事项,如"Shipper|s 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托运人提供活动物证明)"等。     22A--22L 货物运价、运费细节。     22A.货物件数和运价组成点(No. of Pieces RCP,Rate Combination Point):填入货物包装件数。如10包即填"10"。当需要组成比例运价或分段相加运价时,在此栏填入运价组成点机场的IATA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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