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空运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空运网 >> 空运资讯 >> 空运常识 >> 正文

航空货运单填写要求(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航空公司运单格式及填写要求:航空公司的航空货运单必须印有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名称、标志及地址。     航空公司的货运单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数字代号,由3个数字组成;     第二部分,序号,由8个数字组成,序号的最后一个数字为检查号,序号的前四个数字与后四个数字间相隔一个字。“NotNegotiable”字印刷在航空货运单的右上部,表示航空货运单是不可以转让的,与可以转让的海运提单不同。     关于航空货运单各栏(格)的填写要求,使用编号简要说明如下:     填入始发地机场或城市英文三字代码。     填入托运人的名称及地址全称和国家名,必要时填入托运人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     此栏留空白,由航空公司填入必要内容。  

  • 上一个空运资讯:
  • 下一个空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