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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提单样本(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5 15:34:34

  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货运凭单,俗称为主运单(是相对于货运代理签发的运单被称为分运单而言),是航空运输的运输凭证和托运协议。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它不是被托运货物的物权凭证,运单正本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提货的必要条件。

 

  运单有三份正本,在运输发生时分别应提交给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 副本数量按照标准应该是9份,在现代运输条件下可以根据需要决定,一般不作强制要求。

 

  以下简要介绍以下运单上的项目以及常用项目的使用:(请对应参照运单样本)

 

  0. 运单起始空港

 

  1. 航空公司的三位数识别代码

 

  2. 运单的序列号,用于区分每一票业务

 

  3. 发货人资料(应力求详细和准确)

 

  4. 发货人银行帐号

 

  5. 收货人资料(务必保证详细和准确)

 

  6. 收货人银行帐号

 

  7. 航空公司名称、标识和简要资料

 

  8. 签单代理及所在城市

 

  9. 代理人IATA编号,是代理人的一种等级和资格的认证标志

 

  10. 代理人在航空公司的帐号,即代理人与航空公司的运费结算代号

 

  11. 货物始发港

 

  12. 运费结算说明或注意事项等

 

  13. 直达货物的到达港代码或中转货物的第一中转港代码。

 

  14. 第一承运人名称

 

  15-18 第二、第三承运人和第二、第三中转港代码

 

  19. 目的港全称

 

  20. 第一程航班信息

 

  21. 计算运费的币种

 

  22. 付费方式代码

 

  23/24 运费预付/到付

 

  25/26 运单上显示的除运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预付/到付

 

  27. 货物的运输声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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