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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航空进出口货物运输(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9/23 15:34:34
  (6)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运单与货物一齐交与航空公司,航空公司验收单货无误,在交接单上签字。     (7)集中托运的货物。需要电传通知国外代理内容:航班号,运单号,品名,件数,毛重,收货人等。     3.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工作的衔接:     (1)内地公司提前将要发运货物的品名,件数,毛重及时间要求通知口岸公司,并制作分运单,与其他单据一起寄出或与货同行交给口岸公司。     (2)内地公司将货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运至口岸。     (3)口岸公司设专人承接内地公司运交的货物。     (4)口岸公司负责向航空公司订舱;通知内地公司航班号,运单号或总运单号,内地公司将航班号,运单号打在分运单上。将分运单交于发货人办理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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