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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单证流转程序办理(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6/3 15:34:34
  货物由发货人托运开始至收货人提取货物为止,几种主要海运单证及其流转程序如下:     1、装船单证(由托运人办理)     托运人填制托运联单(包括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由于这三个单证内容大致相同,所以将它们合并成联单,一次打印制成。     托运单:托运单也是定仓委托书,内容有托运人、船名、目的港、货名、标记及号码、件数、重量等项。托运人凭此单向承运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代理人接受承运后,将承运的船名填入联单内,留存托运单,其它联退还托运人,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凭以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同意放行后,即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凭以向港口仓库发货或直接装船;然后将装、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船舶抵港后,凭此理货装船,每票货物都装上船后,大副留存装货单,签署收货单;理货公司将收货单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收货单向代理人换取提单,托运人凭提单等到银行办理结汇,并将提单寄交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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