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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空运出口流程(四)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31 15:34:34

  1:单证: 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向商检预约查验时间。

     3: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4: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5:小贴士: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6:商检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五:报关行

:     1:接单、送单: 客户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4:送单时间:根据航班时间:需在中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需要在上午10: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需在下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在下午15: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否则将加重报关行报关速度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货物不能进入预计航班,或因情况紧急而造成货站收取超时费用(0.5/kg)。

     5:报关行工作时间::8:30--17:30但可根据客户需要随时上班。

     空运货物要提前一天中午送到仓库,而且货物到仓库以后才能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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