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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托运书填写要点(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3.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


  填始发站机场的全称。


  4.目的地机场(AlRPORT OF DESTINATION)


  填目的地机场(不知道机场名称时,可填城市名称),如果某一城市名称用于一个以上国家时,应加上国名。例如:LONDON UK 伦敦,英国;LONDON KY US 伦敦,肯达基州,美国;LONDON TO CA 伦敦,安大略省,加拿大、


  5.要求的路线/申请订舱(REQUESTEDROUTING/REQUSETING BOOKING)


  本栏用于航空公司安排运输路线时使用,但如果托运人有特别要求时,也可填入本栏。


  6.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VALUE FOR CARRIAGE)


  填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金额,该价值即为承运人负赔偿责任的限额。承运人按有关规定向托运人收取声明价值费,但如果所交运的货物毛重每公斤不超过20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无需填写声明价值金额, 可在本栏内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未声明价值),如本栏空着未填写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可视为货物未声明价值。

 

  7.供海关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VALUE FOR CUSTOMS)


  国际货物通常要受到目的站海关的检查,海关根据此栏所填数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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