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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11.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火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车牌号码、火车车次)。报检时,未能确定运输工具编号的,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     12.贸易方式:A、一般贸易;B、三来一补;C、边境贸易;D、进料加工;E、其他贸易。     13.货物存放的地点:指本批货物存放的地点位置。     14.合同号:指贸易双方就本批货物出境而签订的贸易合同编号。     15.信用证号:指本批货物所对应的信用证编号。     16.用途:指本批货物出境用途,如种用、食用、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实验、药用、饲用、加工等。     17.发货日期:按本批货物信用证或合由所列的出境日期填写。     18.输往国家(地区):指贸易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     19.许可证/审批单号:对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实施《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制度目录》下的出口货物和其他已实行许可制度、审批制度管理的货物,报检时填写安全质量许可证编号或审批单编号。     20.启运地:指装运本批货物离境的交通工具的启运口岸/地区城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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