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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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21、生产单位注册号:指生产/加工本批货物的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卫生注册登记编号。 22、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指进口货物由集装箱装载运抵目的地,或出口货物由集装箱装载离厂,须在此栏填写规格、数量及号码。 23、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指贸易合同或信用证中贸易双方对本批货物特别订立的质量、卫生等条款和报检单位对本批货物检验检疫的特别要求。 24、随付单据:按实际提供的单据,在对应的“□”打“√”(若选项里没有的还可补加或补填,包括两个“声明”和报检委托书也须补上)。 25、需要证单名称:根据所需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单,在对应的“□”打“√”,并注明所需证单的正副本数量(涉及计费,须填准确)。 26、报检人郑重申明:报检人必须亲笔签名。 27、领取证单:由领证人填写实际领证日期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