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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物托运(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15:34:34
  四、注意事项     1、 所托运货物的体积不小于5x10x20cm,不大于40x60x100cm,重量不超过 80kg,超过以上限制须经川航同意方可托运,并按规定收取超大、超重费用     2、 根据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每单货物最低运费为30元人民币     3、 货物包装符合民航航空货运有关要求     4、 贵重物品请如实申报,无声明价值的货物如有丢失按民航有关规定处理     5、 为了您的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请您参加货物运输保险     6、 量大货物运输,请提前与我公司联系并订舱。     五、运输活体动物时,托运人应办理哪些手续?     1、 活体动物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托运人应提供当地县级(含)以上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免疫注射证明和“动物检疫证书”。属于国家保护的动物,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准运证明;属于市场管理范围的动物,要有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2、 托运人应当预先订妥航班、日期。     3、 托运人应填写“活体动物运输托运证明书”。     4、 需专门护理和喂养或者批量大的活体动物,托运人应当派人押运。     5、 活体动物的包装,既要便于装卸又要适合动物特性和航空运输的要求,能防止动物破坏、逃逸和接触外界,保证通风,防止动物窒息。包装底部应有防止粪便外溢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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